陕政办文〔
2014
〕
13
号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陕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县政府同意,成立陕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冯俊珍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孟
煜(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袁
琦(
县政府办党组成员、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
程明波(
县财政局局长)
牛安峰(县民政局副局长)
吴瑞江(县公安局副局长)
辛江峰(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建合(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薛建忠(县卫生局副局长)
秦淑红(县审计局副局长)
曹学方(县发展改革委主任科员)
杜东风(县农机总公司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
辛江峰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研究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的运作,审定救助基金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议题和有关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依法筹集救助基金;
(二)制订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
(三)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情况,并定期予以公告;
(四)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
(五)组织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人在离任之前的财务审计工作;
(六)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2014
年
6
月
20
日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6
月
2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