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陕政办〔 2017〕12号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三门峡市陕州区农村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陕州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小组。现将其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海燕(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建洋(区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杨赞云(区民政局局长)
段建霞(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魏晓源(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吕 君(区编办副主任)
王万杰(区委农办副主任)
孟爱军(区文明办副主任科员)
马卢生(区法院副院长)
谢 晖(区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张志武(区综治办副主任)
韩 斌(区网管办主任)
乔恒润(区人大法工委主任)
李海霞(区发改委副主任)
卫红春(区工信委副主任科员)
胡雷红(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张宏斌(区公安局治安支队指导员)
李曙光(区司法局副局长)
茹 燕(区财政局副局长)
辛松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肖剑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办公室副主任)
贺彩霞(区农业畜牧局副局长)
刘冬敏(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冯 丽(区卫生计生委计生协会副主任)
潘显红(区统计局副局长)
何 洁(区法制办科员)
冯少伟(区国税局副局长)
卯学格(区地税局纪检组长)
蔡红雷(区扶贫办副主任)
郝国平(区总工会主任科员)
周广维(团区委副书记)
高晓冰(区妇联副主席)
赵 艳(区残联副理事长)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宁红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3月9日
三门峡市陕州区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 7 年 3 月 9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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