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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政办〔2013〕51号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烟叶收购工作的通知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 2013 年烟叶收购工作的

通       知

 

各产烟乡、镇人民政府 , 县政府有关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烟叶收购工作会议精神 , 切实加强对全县 2013 年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管理 , 优化收购环境 , 保障烟叶收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 确保烟叶收购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切实加强专卖管理 , 维护收购秩序

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和县烟草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 , 加强烟叶市场专卖管理 , 抓好源头治理 , 严厉打击非法购销行为及各种干扰破坏活动 , 确保烟叶收购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 , 支持烟草专卖执法部门做好烟叶市场监管工作。县烟草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 做好内部监管工作 ; 要建立收购工作预警机制 ,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 杜绝发生恶性事件。

   二、严格执行收购计划 , 加强合同管理

  烟叶收购计划是国家指令性计划。坚持合同收购是规范收购行为、维护收购秩序、发展订单农业、保护烟农利益的有效办法。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和县烟草部门要严格执行“计划种植、合同收购”政策 , 指导烟农按合同要求到约定烟站(点)交售烟叶。烟草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 , 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烟叶收购计划和与烟农签订的产购合同进行收购 , 对达到等级质量标准要求的烟叶确保收购;要建立合同公示制度 , 对合同签订情况和烟农烟叶交售数量进行张榜公示 , 接受社会监督。各产烟乡(镇)政府不得以税定量向烟草部门下达烟叶收购任务,烟草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购外地烟叶 , 违者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三、认真落实烟叶收购价格政策 , 及时兑现烟款

  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和县烟草部门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 2013 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12 〕 3923 号 ) 要求 , 严格执行国家烟叶收购价格政策 , 收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出台新的补贴、加价或变相加价政策。要加强对烟叶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 , 对提级提价、压级压价或不按国家定价收购烟叶的单位 , 坚决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县烟草部门要按照《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 2013 年优化烟叶结构及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有关财务政策的通知》(中烟办〔 2013 〕 20 号)要求,认真落实专业化分级散叶收购和烟叶优化结构补贴政策。县财政、烟草、金融等部门和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 , 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 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向烟农“打白条” , 切实维护烟农的合法利益。

   四、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 确保等级质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 , 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负责维护本地烟叶收购秩序 , 不得干预烟草部门对烟叶等级的评定。烟草部门要把保证烟叶收购等级质量摆在烟叶收购工作的首要位置 , 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 维护我县烟叶市场信誉 , 增强市场竞争力 ; 要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管理规程》 , 规范收购工作流程 , 完善收购组织方式 ; 要进一步落实收购预检制度 , 狠抓预检到位率、合格率 , 将提高分级扎把规格和把内纯度作为重点 , 杜绝异腰多腰、掺杂使假等手工规格不规范和混级、混部、混色现象 ; 要落实“封闭收购、密码验级”制度 , 杜绝“人情烟”、“面子烟” , 让检验员在无干扰、无压力、安全的环境中公平、公正定级 , 既要防止降低标准收购 , 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 又要防止压级压价 , 损害烟农利益。烟叶试点乡镇要加强组织管理,认真抓好分级队伍组建和培训工作;要严格对标分级、对样收购,提高分级质量和工作效率,减少烟农劳动强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要切实履行职责 , 加强烟叶收购质量监督 , 搞好服务,维护国家和烟农利益。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 提高服务水平

  烟叶收购工作涉及面广 , 政策性强 , 事关烟农增收、烟区稳定和烟草行业持续发展大局。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要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 , 正确处理烟农、企业、政府三方的利益关系 ,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解决烟叶收购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面对收购中可能出现的复杂局面,各产烟乡(镇)政府和县烟草部门要采取各种得力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烟叶收购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烟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 提升服务水平 , 创新服务方式 , 改善服务质量 , 完善服务设施 ; 要坚持约时定点、批量交售 , 减少烟农排队等候时间 , 提升烟农满意度 ; 要全面推行烟叶收购公示制度 , 自觉接受烟农监督。各烟区要切实加强引导,认真抓好烟叶优化结构工作,增强烟叶有效供给能力。各产烟乡(镇)政府和县烟草部门,要认真组织分工合作,严格过程控制,按照优化标准,指导烟农及时销毁处理不适用的鲜烟叶,认真落实补贴政策,维护烟农利益,保证优化结构后烟农亩均收入不减少。县农业、公安、监察、电力、工商、交通、质监、财政、广电、 邮政 及烟草等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 , 各负其责 , 密切配合 , 协调运作 , 共同维护收购秩序 , 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当前正值烟叶大田生产关键时期 , 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和县烟草部门要充分认识烟叶生产的不确定性 , 高度重视烟叶大田的中后期管理 , 加强病虫害预警和统防统治工作;要在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 , 切实指导烟农抓好田间卫生、病虫害防治、成熟采烤等工作 , 做到田间管理和收购工作两不误。县烟叶生产服务中心、烟草局、各乡(镇)政府要密切联系 , 关注天气变化 , 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 加强应急值守 , 有针对性地预防洪涝、雹灾等自然灾害。各产烟乡 ( 镇 ) 政府要提早做好 2014 年烟叶种植布局规划,确保规模稳定 ; 要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 , 将烟叶计划向烟农种植积极性高、烟叶质量好、生产潜力大、基础设施配套全的烟区倾斜 ; 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 转变烟叶生产经营组织方式,提高烟叶规模化种植和组织化水平。

 

 

 

                                      2013 年8 月27 日  

 

 

主题词: 农业   烟草   收购   意见

  抄送: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

         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年 8 月 27 日 印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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