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征兵,欢迎你监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廉洁征兵的政策规定,严明征兵纪律,拓宽监督渠道,营造风清气正的征兵环境,树立军队良好形象,现将有关规定和廉洁征兵监督方式予以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一、廉洁征兵相关规定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征集任务要按规定全部分配到位,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廉洁征兵“十条禁令”
1.严禁利用职权便利违规插手干预征兵事务。
2.严禁私自截留、挪用和私分征集名额。
3.严禁擅自放宽征兵条件、降低征兵标准、简化征兵程序。
4.严禁违反公开公示规定搞暗箱操作。
5.严禁帮助应征青年编造虚假信息、提供不实证明。
6.严禁单独走访或约见应征青年及其家属。
7.严禁以任何理由索要、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钱物。
8.严禁接受应征青年及其家属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9.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权限私自定兵、随意调整兵员去向。
10.严禁在接送新兵中巧立名目收取各种费用。
二、廉洁征兵监督举报方式
河南省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71-81672975
举报邮箱:henanzhengbing@126.com
三门峡市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98-6872300
举报邮箱:smxszbbgs@163.com
陕州区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398-6872750
举报邮箱:772995537@qq.com sxwzbjsk@126.com
三、廉洁征兵监督员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