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近期区财政局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管理创新工作,认真落实财政部87号令规定,履职尽责推进政府采购深入发展。
简政放权,增强采购自主性。一是提高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减少审批事项。按照抓大放小、效率优先的原则,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无需进行政府采购备案;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采购人可以依据项目特点自主选择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非招标采购方式。二是结合87号令,明确采购人的责任和权力,突出采购人在落实采购政策、加强内部控制、编制采购需求、公开采购信息、开展履约验收等重点环节的职责,还权还责于采购单位。三是取消财政部门对招投标的现场监督,改为在各环节由评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分别进行认定。
强化监管,做到放管结合。一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入手,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随部门预算上报审批,在政府采购执行中坚持“先预算安排、后政府采购”的原则。二是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对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因特殊原因需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需得到三门峡市财政局批准。三是认真落实87号令要求,如:明确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除采购人代表外,采购人其他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采购人不得将投标人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纳税额规模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限制供应商等。四是所有限额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优化服务,推进政府采购深入发展。一是协调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将区级评审专家库合并到市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统一使用抽取,使项目评审更专业、专家抽取更便捷。二是简化采购手续、优化采购流程,强化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政府采购项目由审批制转向备案制,由采购人依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及采购法律法规自行选择组织形式、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对中标金额10%以内的追加合同,不再进行合同备案。三是积极开展网上商城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将市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和区级相结合,进一步扩大采购单位的选择权。四是利用网站、媒体等做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的宣传工作,增强各单位依法采购意识,有力地保障了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推进该区政府采购深入发展。
陕州区政府采购将落实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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