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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6-07-31 08:46     字体:

  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自力主持召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海水、赵卫明、贺清平、李洋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丁锐,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财政决算和202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202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陕州区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区人民政府关于陕州区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办法》《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审议并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员额法官履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书面),以及关于批准2025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批准2026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草案)的有关决议。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记者:马得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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