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法定化,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经依法审查,并报经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确认,现将我区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执法主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门峡市陕州区公安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门峡市陕州区教育体育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民政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财政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司法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林业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城市管理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交通运输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水利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农业农村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商务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门峡市陕州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应急管理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审计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统计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医疗保障局
三门峡市陕州区残疾人联合会
三门峡市陕州区大营镇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原店镇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张汴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张村镇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菜园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硖石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王家后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区李村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宫前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店子乡人民政府
三门峡市陕州区甘棠街道办事处
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办公室(机要保密局、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档案局)、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三门峡市陕州区委宣传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行使三定方案规定的行政管理职能时,依法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二、 相关要求
(一)、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职责,严格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将调整信息报送区司法局重新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由上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按程序公告。
(四)、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