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市职改通知,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67号)中“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的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三门峡市陕州区2023年度申报中小学系列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中级)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城乡 | 申报职称 | 申报专业 | 评审类型 |
1 | 杭娇洁 |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李村小学 | 农村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数学 | 评审(正常) |
2 | 王建萍 |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李村小学 | 农村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数学 | 评审(正常) |
3 | 李贤亮 | 三门峡市陕州区西李村乡李村小学 | 农村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外语 | 评审(正常) |
4 | 李亚敏 | 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小学 | 农村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外语 | 评审(正常) |
5 | 王微娜 | 三门峡市陕州区第四小学 | 农村 | 中小学一级教师 | 外语 | 评审(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