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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侃代理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7-30 15:50     字体:

(2026年7月30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侃代理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和三门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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