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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梦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3-27 11:14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梦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

决   定

(2026年3月27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及王梦的书面辞呈,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梦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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