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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广庆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6-03-27 11:13     字体: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广庆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6年3月27日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和《三门峡市陕州区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三门峡市陕州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广庆辞去三门峡市陕州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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