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风险化解工作,根据2026年6月29日陕州区困难企业运行保障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预重整工作会议纪要,决定启动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的预重整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
一、企业概况
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2007年06月21日陕州区工商局登记注册,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226634290190。法定代表人为刘金珍,注册资本6.69亿人民币,注册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张茅乡后崖村(陕州区绿色建材工业园),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泥生产、销售;副产品综合利用、开发、生产、销售;道路运输;石灰岩开采、销售”。
公司现有两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两台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机组及两条骨料生产线,年产能水泥熟料400万吨、水泥600万吨、骨料1000万吨。主要产品涵盖砌筑32.5水泥、普通硅酸盐42.5/52.5水泥、复合硅酸盐42.5水泥及建筑用砂石骨料,销售区域覆盖三门峡、陕西、山西、郑州、西安等周边地区。
二、报名条件
1、申报机构须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2、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报机构需具有5年以上从事破产重整案件办理工作经验;
4、业绩要求:近3年独立/承办不低于2件工业企业重整/和解案;其中至少1件资产/负债不低于10亿元或大型建材/水泥企业重整/和解;
5、申报机构破产业务团队规模:专职律师/注册会计师不低于10人,其中执业年限超过5年的骨干不低于5人;
6、申报机构近3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办理的破产重整案件近3年没有出现重大信访问题;
7、申报机构须提交临时管理人承诺书,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1)在被指定临时管理人之日起6个月内终结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的预重整程序,每逾期1个月自愿扣减5%的临时管理人报酬,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工作专班可根据情况另行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预重整程序结束后进入重整程序的情况下,工作专班根据临时管理人履职情况对临时管理人报酬提出意见,最终由法院确定,不排除将来需要从临时管理人报酬中按8%的比例提取资金,注入三门峡市破产援助基金账户;(2)三门峡域外一级管理人办理预重整工作过程中往来的差旅费、食宿费自理,不计入预重整工作费用;(3)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固定团队负责人及核心人员人数及名单,未经工作专班许可不得更换;(4)临时管理人应当每周定期向工作专班报告工作内容,重大事项提交专项报告;(5)不存在不符合申报条件及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指定为临时管理人情形;(6)如在办理预重整过程中引发重大信访事件或违反承诺事项及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临时管理人情形的,无条件接受报酬调减或由工作专班另行更换临时管理人;(7)被指定临时管理人后应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申报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请按照上述要求于2026年8月3日12时前向工作专班提交竞争临时管理人申请书二份(须注明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纸质版《预重整临时管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六份及纸质版《临时管理人承诺书》一份(承诺事项如上)。未提交或逾期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参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选任。提交的《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近3年担任重整管理人的经验和工作业绩
(1)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
(2)有无从事水泥或工业企业重整的经验,并明确水泥或工业重整项目具体案例及主要做法;
(3)正在办理的重整案件的数量及进程。
2、申报机构的规模和团队构建情况;
3、拟委派参与该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
4、参与临时管理人竞争选任的优势,提交初步拟定的预重整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内容;
5、被指定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后拟收取的报酬及方案;
6、结合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的实际,就公司预重整的建议和意见;
7、除承诺书外其他单方承诺事项;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及提交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及相对应的证明材料依照上述顺序(附上目录)装订成册,密封并加盖机构公章(电子版统一为PDF格式,内容刻录成光盘,一并提交)。申报机构自行留存全套申报材料副本,提交材料不予退还。上述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涉及申报条件审查和评审,申报机构须完整提交。申报机构须确保上述材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将取消其资格并不得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三门峡市陕州区政府院内工会楼四楼三门峡市陕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材料和消费品工业股416室,报名联系人:崔学文(13839886221)、王小青(13939834216)。
预重整企业信息咨询和查阅联系人同上。
五、现场评审会召开时间及要求
(一)现场评审会定于2026年8月7日上午9:00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会议室召开。
(二)经工作专班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申报机构,工作专班将于2026年8月5日12:00前电话告知(在规定的时间段提前报名的申报机构可提前了解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并酌情安排行程),接到电话通知的申报机构应于2026年8月7日上午9:00之前到场签到,未接到电话通知的申报机构可以在2026年8月6日上午9:00之前请求工作专班以复核。
六、选任规则
1、申报机构为一家的,由工作专班选定的评审委员会核查符合条件且该机构不存在法定影响履职的利害关系的,直接指定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不再选任备选机构。申报机构为二家及以上的均须在现场进行评议。
申报机构为二家的,由工作专班选定的评审委员会评打分,书面审查、陈述及现场提问环节总得分最高的机构指定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得分第二名的机构为预重整备选临时管理人,得分相同的,由工作专班选定的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和备选临时管理人。
申报机构为三家及三家以上的,由工作专班选定的评审委员会评议打分,陈述及现场提问环节总得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分数平均分的方法,确定每个申报机构的陈述及现场提问环节评审成绩。书面审查、陈述及现场提问环节总得分最高的机构指定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评分结果当即公布,评审材料留档备查。按评审总成绩高低顺序,选定备选临时管理人。得分相同的,由工作专班选定的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为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和备选临时管理人。
2、评议方式
(1)书面审查环节
审查申报机构提交的《工作方案》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承诺书》。从申报机构的主体资质与合规性、专业团队配置、同类案件实操业绩、专项重组工作方案、报价合理性与履约能力等方面综合进行评分,满分40分。书面审查环节由工作专班选定的评审委员会审查后打分,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2)申报机构陈述与现场提问环节
从申报机构对公司整体预重整思路与项目认知,资产核查盘活与复产方案专业性,债权梳理、债务化解与偿债方案,风险防控、维稳及应急处置能力,现场答辩专业度、团队能力、履职保障等五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60分等方面进行评分。
陈述及现场提问环节由工作专班选定的专项评审工作组负责打分,时间为:2026年8月7日。
(3)综合计分排名
总分值100分,按照书面占比40%,答辩占比60%计算,确定拟聘任及备选临时管理人
(4)公示公告
本公告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示栏公示,公示期至2026年8月3日报名结束。
评审结束后,中标及备选管理人名单公示3个法定工作日。公示期内相关机构可持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提出异议,专班将统一复核答复。本次选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咨询、异议反馈电话:0398-383253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陕州区困难企业运行保障工作专班所有。
陕州区困难企业运行保障工作专班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