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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5-11-03 16:34     字体:

关于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工作计划

 

为全面掌握我区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组织)合规经营情况,推动公司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促进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拟于近期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办法,开展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511月。

二、检查范围

全区地方金融组织。

三、检查方式

采取监审结合、座谈交流、现场查看、审查账册和走访客户等方式开展。

四、检查内容

(一)融资担保机构

1.基本证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经营场所设置及标牌、标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资金运用及管理情况。检查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挪用和抽逃现象;检查融资担保机构与个人账户交易情况,特别是与担保业务无关资金往来情况,是否存在固定资产和银行存单等用于与担保无关的抵 () 押情况;检查客户保证金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是否建立客户保证金收取、归还、结存管理台账,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保证金或到期不归还客户保证金情况。

3.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情况。检查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特别是有无开展禁止性业务;检查是否存在超放大倍数、超比例担保、超比例投资、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等;融资担保和投资业务是否合同齐全、程序规范;尽职调查和保后管理等重要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4.《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变更备案事项是否依法合规,备案情况是否与公司实际情况一致。

5.数据报送情况。重点检查河南省融资担保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录入情况,核对系统报送信息是否与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财务报表数据一致。检查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报送是否存在错报、漏报、瞒报情况。

6.涉黑涉恶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控股、参股,是否在经营过程中利用黑恶势力协助开展业务等。

7.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常开展消防宣传、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

8.问题整改。特别是对省财政厅、省金融局联合调查摸底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针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要写出情况说明,限定整改时限。

(二) 小额贷款公司

1.基本证照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现状与行政许可事项是否一致,经营场所设置及标牌、标识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信息监管平台运行情况。检查是否落实账户管理主办银行制度,原有账户是否按照监管要求予以注销,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是否全部纳入主办银行账户管理,向股东借款资金是否在主办银行建立专户管理 (对小额贷款公司开立的基本账户、信贷专用账户和监管系统数据进行内外账务核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信贷业务在线办理、信息录入和数据上报;是否建立专用电脑、专人负责、实时在线、实时上报等常态化运行机制,及时更新人员变动及信息变更情况。

3.实收资本情况。检查注册资本金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对外投资,违规转让质押或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委托贷款、投资等形式挪用、抽逃或变相抽逃问题;是否存在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涉嫌非法集资情况。

4.合规经营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超出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及核定行政区域经营情况;是否存在账外经营;是否向其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放贷款;是否存在未经审批向股东借款;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是否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10%;贷款发放和回收是否通过主办银行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应收账款是否存在与经营范围无关情况等。

5.数据报送情况。检查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报送是否存在错报、迟报、漏报现象,报送的数据是否依照统计调查制度计算,是否与统计台账、原始凭证、财务报表数据一致。

6.涉黑涉恶问题。检查是否存在涉黑涉恶人员控股、参股,是否在经营过程中利用黑恶势力协助放贷、暴力催收等。

7.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健全,是否建立消防应急预案,是否经常开展消防宣传、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

8.与第三方合作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通过第三方合作机构发放贷款情况,是否存在将贷前调查及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等情形。

(三)典当行

1.公司治理情况。核查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高管人员等基本信息。法人治理结构、内设机构和关键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配备具有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专业知识、技能和从业经验并具有良好从业记录的人员;是否存在股东及高管人员频繁变动的情况;调查了解控股股东的资质背景、实业背景和偿付能力等。

2.内部管理情况。核查相关内控制度是否完善,以及内控 制度具体执行情况。是否制定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管理办法与业务操作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形成良好的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以及风险预警机制等;抽查相关文件检验上述制度具体落实情况。

3.业务管理情况。核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是否借业务的名义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是否存在违规融资行为;业务指标是否符合监管规定;业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是否按照规定报送报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统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及其他资料等。

4.财务管理情况。核查财务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财务信息、业务档案等原始资料是否完整;账册是否完整,账单、帐证是否相符;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是否完整。通过分析财务数据、银行流水等资金,核查是否存在隐瞒有关违规问题。

5.企业经营情况。检查财务报表、业务台账、项目合同、 银行流水等资料,通过分析有关指标(如资产负债率、资产流动比率、逾期率等)、资本金使用和在位情况、客户集中度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流动性管理情况等,全面了解实际经营情况。

6.其他有关风险情况。是否存在套路贷、高利贷、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是否履行平安建设职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开展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突出问题整改。高度重视现场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公司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类风险隐患,压实公司主体责任,限期对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整改,有效提升规范经营能力和健康发展水平。

(二)强化结果运用。坚持结果导向,将检查结果与监管评级相结合,把公司合规及经营情况作为实施分类监管的依据,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同,实施联合惩戒。

(三)严肃工作纪律。指导受检公司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检查期间人员在岗、资料齐全,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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